衡水学院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定于2021年4月19日正式开园入驻,请各创业团队提前做好入驻,现通知如下:
一、入园须知
1、需要在创业孵化园办公区需要办公工位的创业团队,请提交电子版、纸质书面申请申请工位;
2、创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原则上应为我校在校师生;
3、实质性入驻的创业团队严格做好创业孵化园考勤管理;
4、创业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学习孵化园的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接受管委会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
5、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学科专业相结合;
6、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后,必须保证正常开展工作;
7、创业项目入驻期间应能参加管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8、大学生创业项目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所在院(系)同意,并能够顺利完成各学期课程学习。
二、安全防范
1、创业项目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园作息时间;进入孵化园需佩戴好口罩,配合值班人员的体温测量、登记、消毒;
2、由于创业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由创业项目团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创业项目成员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及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报告;
4、创业项目成员不得在孵化园区内出现任何有损学校形象及利益的言论和行为。
请认真学习《院政发〔2018〕65号 衡水学院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没有入驻的创业团队享受创业孵化园各项服务支持,同时接受管委会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
联系电话:0318—6012671 手机:18903283033
联 系 人:张 凯 邮箱:54122342@qq.com
衡水学院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
2021-4-16